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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陈景伟 律师

    1999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,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(法学博士),擅长公司法、证券法等领域。律师咨询收费:1000元/小时。

  • 汪阳祥 律师

    2010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,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(本科),擅长刑法等领域。 律师咨询收费:1000元/小时。

  • 顾燕 律师

    2001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,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(本科)、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专业(法学硕士),擅长公司法、知识产权法、融资等领域。律师咨询收费:1000元/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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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哪些情况会导致房产抵押无效

  日常生活中,比较常见的房产抵押就是我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,由于购房款不够,在支付了卖方首付之后,剩余的购房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,而这个时候往往就会以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。一般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,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往往会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手续,若是双方并未办理的话,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导致房产抵押被认定为无效。
 
 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哪些情况会导致房产抵押无效
 
  1、未按我国《担保法》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。我国《担保法》第42条第2项规定,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(镇)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,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。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,抵押合同无效。
 
  2、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,以他人房产作抵押。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,而且构成侵权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113条规定:“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,应当认定抵押无效。”
 
  3、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。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,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,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。
 
  4、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。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,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,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;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“某某房产作抵押”,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,致使抵押物失控,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。
 
  二、何种情形可终止抵押房产的处分
 
 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,因下列情况而中止:
 
  1、抵押权人请求中止的;
 
  2、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,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;
 
  3、发现被拍卖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;
 
  4、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;
 
  5、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况。